英文网站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icp sp 呼叫中心办理首选合作伙伴
ICP经营许可证SP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行业消息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代办ICP|SP经营许可证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浏览文章

文网文申请简要流程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09年06月26日 访问次数:
关键字:文网文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网文证,网文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
文网文申请简要流程
申请人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企业依照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1.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申请书
2.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使用的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公司的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公司的业务发展报告;
7.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公司的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文化部受理行政许可项目指南
  SP经营许可证
 
 
  ICP经营许可证
 
 
  行业消息
 
 
站内友情链接:
icp证代办广东文网文广东ICPicp牌照文网文加急文网文办理文网文文网文申请
北京公司注册甘肃通信管理局山西通信管理局江苏通信管理局广西通信管理局吉林通信管理局湖南通信管理局重庆通信管理局
天津通信管理局四川通信管理局黑龙江通信管理局西藏通信管理局内蒙古通信管理局青海省通信管理局陕西通信管理局安徽通信管理局
江西通信管理局辽宁通信管理局云南通信管理局山东通信管理局海南通信管理局贵州通信管理局宁夏通信管理局河南通信管理局
河北通信管理局湖北通信管理局新疆通信管理局浙江通信管理局福建通信管理局广东通信管理局上海通信管理局北京通信管理局
2001-2010汉唐公司版权所有 Powered by Supe Site 2001-2008 Comsenz Inc.
地址: 朝阳区望京南湖西园北京香颂222#楼9层(距城铁200米)
电话:086-010-84466990 086-010-8446664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06627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系统